孟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2008-09-04

    8月29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聂军主持会议,副主任韩朝建、邢献国、牛中原、丁魁轩及十四名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史千灵,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爱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强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计划、财政、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分组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委员们在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时,一是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大项目,培育财源骨干企业;二是要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加强工业园区规划,搭建服务平台;三是要整合孟津宣传优势,通过网站等载体,及时更新宣传信息;四是要加强宏观指导,积极协调、争取上报项目资金;五是要注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对城西特钢厂白天停产、晚上冒黑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源进行重点治理,限期整改。针对财政工作,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杜绝跑、冒、漏、滴,努力拓宽财政收入渠道;要关注民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关于审计工作,要加强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单位的审计工作力度,及时公布审计结果等。
    按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形式作出了《关于批准孟津县2007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最后,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史千灵就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做好政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聂军充分肯定了政府的三个工作报告,对政府及组成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