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人大常委会举办《城乡规划法》法制讲座

2008-09-09

    9月5日上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金悦商务大酒店会议中心举行第四次法制讲座,特邀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黄向球教授讲授《城乡规划法》。
    这次法制讲座是县人大常委会按照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举行的第四次法制讲座。由于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涉及城市建设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内容非常重要,举办这次讲座非常必要。因此,县委研究决定将县委中心组学习与县人大常委会第四次法制讲座合并共同举办。
    黄向球教授分别从“城市规划的基本原理”“城市规划的概念和作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建筑设计常识”以及“规划法的主要内容”等方面对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评,可以说立意新颖、视觉独特,即站在立法的角度对规划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行了阐述,又从实际出发,结合城乡发展现状,对规划的实施、城乡建设的和谐发展提出了独特见解。他说,去年10月28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通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大家认识规划、了解规划,增强规划意识,提高对规划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发展的基本手段,是保障城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政策。《城乡规划法》能否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直接关系到科学发展观在城乡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功构建,关系到特色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我县经济社会逐渐进入了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健康协调发展的新阶段,规划水平和服务职能的需求明显提升,城乡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行科学规划、民主规划、依法规划势在必行。我县于7月份正式挂牌成立了“伊川县规划局”,这是理顺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需要,也是制止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违法行为、落实《城乡规划法》的需要。当前,我县的城市面貌虽然取得了明显改善,但在县城规划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我们全县广大领导干部和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不断把我县城乡规划工作引向深入。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陈俊荣主持了本次讲座。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光照,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孝先,副主任郭百舟、卢继功、范振国、韩灿秋、刘建设、郭孟现,在家的其他县四大班子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及城关镇、水寨镇的部分村委负责人参加了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