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督查《关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08-09-17

    9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督查组,对《关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内司工委主任李建生出席了此次督查活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朱来国、队长王民等参加了督查座谈会并陪同督查。
    在座谈会上,朱来国政委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他说,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5条建议,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将整改措施报市人大常委会后,在2008年的工作中,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具体落实:一是以健全宣传网络、深化“五进”(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工作、拓展媒体宣传、深化检查督导,强化实施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基层中队、购置警用设备、加强警用基础设施建设、举办基层交警培训班、积极争取解决警力不足问题;三是加强规划、部门联动、逐步解决“停车难”、停车场管理不规范和“残疾人三轮车”治理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大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投入、加强交通民警的业务培训、推行“4S”服务理念,提高交警队伍整体素质。
    督查组的代表们发言时说,从平时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市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很有成效,基本上能够做到文明执法、民主执法。同时建议:停车难的状况应进一步努力解决;有的交通标志应更加明显、更加规范;对临时停车的处理最好能效法一些先进城市的做法,实行三次提示、四次罚款等等,使执法行为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李建生主任在座谈会上指出,此次督查是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根据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和分月安排来进行的。市交警支队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工作,指导思想明确、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效果明显,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工作开展而又不易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他强调,交通道路安全联系着千家万户,对这项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是个长期的问题,要不断加强,希望全市广大干警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明确服务是终极的执法目的,力求做到文明、民主、规范地执法,使警民关系更加融洽、交通道路更加畅通,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座谈会后,督查组到中州路-定鼎路口、王城路-九都路口等交通密集地点,进行了实地视察。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