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2008-09-18

    9月16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7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三项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后整改情况报告。并对上述报告分别提出了审议意见,进行了满意度投票表决。
    会议指出,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具体途径。县人民政府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希望下步要巩固办理成果,对未落实的建议要争创条件、加快办理,让人民满意。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常委会有关工委要跟踪监督,落实问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0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6名检察员的任命。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清,副主任罗甲忠、白九臣、单志敏、乔万里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一府两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