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夯实三个支点 创新监督工作

2008-09-18

    近年来,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夯实监督议题、监督程序、监督保障三个支点,开创了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议题:坚持三个贴近

  贴近发展,突出重点。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全市“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当作监督工作的重心,提前介入,举办了人大“财经论坛”,收集征文100余篇;就全市经济发展走向和工作重点,连续3次开展了专项调研;分六个专题召开初审会议,向市政府提出110条修改意见,为“十一五”规划的科学制定打下了基础。
  贴近民生,主攻难点。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将农民增收、劳动力转移、农村低保、农村合作医疗等农村民生问题列为常委会审议的重点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促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投入额度和工作力度。近年来,市政府用于“三农”的资金总额都在3亿元以上,比市级经常性收入年初预算增幅高出近10个百分点,沼气、秸秆气“户户通”工程和乡村道路“村村通”工程走在了全省前列,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达到92.52%,农村低保和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有了大幅度提升。
  贴近和谐,关注热点。近年来,因地下采空区房屋塌陷和水源污染等问题而造成的上访现象屡屡发生,成为影响当地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这一问题,晋城市人大常委会连续7年开展了“晋城环保记者行”活动,一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活动。近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的专题报告,组织制作了专题宣传片,举办了“蓝天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钢铁、水泥、电石等5个行业及市区和公路沿线的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程序:严把三个关口

  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相结合,把好调研关。近年来,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常委会领导列席“一府两院”重要会议、“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及时通报、重要文件抄送、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机构对口联系等制度基础上,重点实行了人大常委会会前集中视察制度和专题调研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前,根据会议议题,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围绕常委会监督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程项目现场集中视察。同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组成专题调研小组,就视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侧重进行专题调研,为常委会有效监督提供依据。
  履职考核和重点发言相结合,把好审议关。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该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建立健全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视察调研考核制度、常委会会议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审议发言考核制度及履职情况年终述职制度,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个人履职档案。常委会会议期间,要求组成人员在分组会上人人发言,联组会上实行重点由分组会议召集人综合发言和审议议题所涉工委主任主导发言制度,对审议发言情况及时编发简报,并在会后汇集印发相关机关,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发言准备。
  跟踪监督和票决落实情况报告相结合,把好落实关。一是重视审议结果的整理。常委会会议结束后7日内,常委会相关委员会整理汇总,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常委会审议意见转达书》的形式正式行文转达报告机关。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摘要刊发审议发言内容。二是重视审议结果的转达。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将审议意见转达市“一府两院”处理,并报市级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参阅。市“一府两院”接到常委会审议意见书之后,组织“一府两院”相关机构认真研究,提出处理审议意见的办法和措施,及时部署整改。三是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对落实情况报告实行“票决制”。“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按审议意见转达书的时限和要求,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实行票决,有效地解决了审议意见落实不力的问题。

  保障:实现三个转变

  为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实现了三个转变:
  由“单向矢量”向“双向回路”转变。为保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再报告制度,对同一报告实行“两审制”。为加快城市建设,2007年市政府制定了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常委会广泛调研,针对近期规划与总体规划有明显出入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近期规划暂不予以表决,以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市政府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随即向常委会提交了关于近期规划的补充说明,并附以图片和数据,再次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经过二次审议,要求市政府保持规划的连续性,突出规划的综合性,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力求使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由“单一议事”向“由事及人”转变。2006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组成部门第一责任人和法、检两长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230条,年中对承诺公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年末对承诺兑现情况组织检查测评,促使95%以上的承诺内容得到了有效落实。
  由“单元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2003年,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创新廉政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2006年与市电视台联手创办了“代表之声”栏目,实现了人大法律监督与党的纪律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市人大常委会与市纪委联合制订出台了《关于创新廉政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常委会党员领导和人大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并积极参与纪检部门开展的行风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活动。由于历史原因,市煤炭生产补贴贷款数额巨大,陈账、呆账较多,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计部门的专题报告后,决定与市纪委开展联合监督,当年就清收煤炭生产逾期贴息贷款本息1.2亿元,解决了这一难题。(马巧珍)

来源: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