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人大:强化代表小组建设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2008-09-23

    换届以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摆到代表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来,整合各方力量,运用多种形式,大力推动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使其既充满生机与活力,又提升了活动的质量与水平,取得了反映群众意愿、推进政府工作的显著效果。
    健全组织,夯实基础
    代表小组的划分、人员构成和组长选拔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着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影响着代表作用的发挥。为此,该市坚持三管齐下,努力在代表小组的组织建设上下工夫、用气力、做文章。一是创新代表小组形式。以前,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进行编组。换届后,又尝试根据代表工作的性质、从事的行业和专业特长,组成法制、财经、教科文卫、城建环保、农业农村、民族侨务外事等专业代表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各专业代表小组,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视察、专题调研、专业评议等活动。这样,有利于代表按照专业对口参与到人大工作中去,使代表作用得到较大限度的发挥,从而提高了活动质量,增强了监督实效。二是合理配置各组成员。实行“新”(第一次当选的代表)“老”(连选连任的代表)搭配,“官”(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兵”(基层人大代表)交叉,这样,便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使代表小组的整体素质大大提高。三是选准、选好小组长。小组长是代表小组的召集人、组织者,处于及其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为此,注重从三个方面进行选拔。首先,选那些热心人大工作,不求索取、无私奉献的代表。现在42个小组长都具有“四千四万”的精神,即甘于吃尽千辛万苦去联系广大选民,勇于跋涉千山万水去搞调查研究,善于说尽千言万语为国家献计献策,敢于排除千难万险去履行监督职责。其次,选那些政治素质高、议政能力强的代表。被选拔对象不仅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而且还要具有凝聚人心之德、组织协调之能、破解难题之法、高效服务之力,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够带领整个小组积极而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其三,选那些工作思路清晰的代表。小组长要有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的意识,要有求真务实与开拓创新相统一的理念,要有依法办事与高效运作相对接的谋略。
    精心组织,激发活力
    代表小组活动开展得质量高不高、效果好不好,直接取决于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力度和组织水平。各级人大代表大多数是兼职的,具有范围大、分布广、居住分散等特征,如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主动牵头组织,积极加以指导,人大代表的合力就难以形成,代表小组的整体作用就难以发挥。为此,常委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推出“一二三”新举措。首先,抓好“一个培训”。代表小组建立后,对代表组长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懂法律法规、懂代表工作、懂履职程序,能够尽快进入角色,依法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其次,实施“两个协助”。一是协助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及时将工作重点和即将审议的议题通知代表,为代表小组围绕这些重点和议题进行活动创造条件;将《关于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建议》和调研题目印发到各代表小组,使代表小组活动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点来安排。同时,帮助各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内容和方案。在常委会的精心组织指导下,各代表小组相继开展了代表议政周、群众接谈日、专题调研、异地视察和“三带头”(带头贯彻党委决策、带头推进依法治市、带头解决群众难题)、“五个一 ”(进行一次调研、联系一方选民、督办一条建议、帮助一户家庭、建立一项业绩)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二是协助代表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保证代表小组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常委会派人到各代表小组共同研究制定了学习制度、联系选民制度、视察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和总结评比制度等,保障了代表小组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其三,搞活“三个交流”。一是上下交流。常委会与各代表小组通过各种形式保持经常联系,传达信息,交流情况。如邀请代表小组长列席常委会会议,了解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程序;组织常委会机关人员参与代表小组活动,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协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平行交流。常委会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观摩等形式,组织交流小组活动经验,表彰优秀代表小组,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三是交叉交流。常委会倡导和推行代表小组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不定期交流活动,通过列席常委会、人代会和进行座谈等形式,为代表掌握社情民意、把握活动重点提供了捷径。
    搞好服务,提供保障
    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搞好服务,提供有力保障,是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代表法的具体体现,也是常委会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一是努力为代表小组建立固定的活动场所。小组场所固定,代表活动就能稳定。为了给代表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活动、交流的阵地,专门出台了具体意见,下发到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建议他们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为代表小组建立活动室。目前,我市42个市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室已全部建立起来,并购置了办公桌、文件橱,配备了电话、微机、传真机,设立了代表参加活动签到簿、记录簿和群众反映记事薄,各项制度统一上墙,代表照片、地址、单位和联系方法对外公示,使活动室成为小组集中学习的园地、开展议政活动的阵地、接待群众来访的场地。二是不断拓宽代表小组知情渠道。知政是议政的基础,了解情况越多,开展活动的针对性就越强,质量就越高,效果也就越好。我们在继续向各代表小组寄送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简报和《中国人大》、《人民权利报》、《山东人大工作》、《人民通讯》等报刊杂志的基础上,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又增加了发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以及经济形势与分析报告等书面材料。同时,逐步扩大代表小组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设定了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每个小组至少有一名代表的底限。另外,我们还通过报告会、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向代表小组通报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情况,使代表小组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活动。三是积极为代表小组活动提供经费和时间保障。中央9号文件和《代表法》都对为代表提供经费和时间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此,我们在经费问题上做到了列入预算、逐年增加、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在时间保障上,我们逐个对代表小组进行调查,摸清每位代表在时间保障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然后采取多作工作、多进行协调的方式,要求代表所在单位给予支持,当代表小组活动和本职工作发生冲突时,优先安排代表小组活动。对于个别阻挠代表参加小组活动的,及时建议有关单位依法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刘希云)

来源:山东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