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2008-09-27

    9月25日,冒着沥沥秋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洛阳市市区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出席了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李建生,老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振轩、副主任蔡建刚,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世斌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
    上午,在各城市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在早6时至7时半,到老城区青年宫广场、邮电家属院和廛河区龙泉小区、5-1和 5-2家属院进行了暗访调查,围绕是否办理过犬只准养证,是否挂犬牌、系犬链,是否携犬进入机关、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体育场、娱乐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是否立即予以清理,是否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是否知道市区养犬管理部门所做的相关宣传等10个方面的内容,同部分养犬人进行了交谈,了解了养犬户的一些实际情况。
    下午,杨玉龙副主任带领调研组成员,到市公安局听取了刘世斌副局长关于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市公安局和涧西、西工、老城、廛河分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到洛阳市犬只处置收容站进行了实地察看。对《规定》在贯彻落实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开展工作的打算,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调研组的人大代表对我市的养犬管理工作提出了要加大宣传力度、健全管理组织、注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的结合等建议。
    内司工委主任李建生在主持汇报座谈会时说,此次调研活动,是“新解放、新崛起、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整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大讨论活动征求意见时,人民群众对《该《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了较多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10月份的主任会议上将专门听取养犬管理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
    在听取完市公安局的汇报和座谈之后,杨玉龙副主任指出,市公安局和各分局,在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克服经费、人员少等困难,在养犬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有较大的进展。但也实事求是地存在着问题,比如办证率很低,防疫率更低等。他要求,在下步工作中,一要坚定信心。尽管对养犬问题社会意见不一,给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但大多数人民群众还是支持有序管理的,做好管理工作有民意基础,要理直气壮地进行管理;二要不断摸索可行性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有丰富的管理社会的经验和健全的管理网络,要同区级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畜牧局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中先易后难,大犬和猎性犬坚决管住,提高办证率,年底争取办到一半以上,在社会上树立公安机关和有关法规的权威,下力气管住犬只的乱遛乱撒现象,同城管和巡队大队形成合力,集中整治与常规管理相结合,在现有条件下切实做好犬只管理工作;三要对照一些外地市的有效管理的法律法规,对《规定》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加可行;四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方面的情况报告,为主任会议听取研究该方面的工作情况做好准备,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任会议形成确定意见后,将转交市政府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