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代表满意 让群众受益--汝阳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侧记

2008-09-28

    汝阳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把围绕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议案、建议做为监督重点,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围绕督办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对“一府两院”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代表不满意的,退回重新交办,并进一步采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对部分处理难度较大的代表议案、重点建议亲自参与督办,以落实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实际行动,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村干部加薪 解“村官”后顾之忧
    “现在村干部的报酬太低了,每月的工资还不够交通费和通讯费”县十二届人大代表、付店镇付店村党支部书记韩会敏道出了村干部的苦衷。在2008年3月份召开了汝阳县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韩会敏等代表提出了“关于适当增加村级经费提高村级干部待遇”的议案被大会确定为议案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该议案的督办工作。针对韩会敏等代表提出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经调研发现,汝阳县村级干部待遇普遍偏低,村两委正职干部的工资为每月160元,副职为每月140元,村级办公经费偏少,每村每年办公经费为2.1万-2.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干部报酬、村委办公经费虽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解决,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村干部报酬的按时兑现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但由于物价上涨,新农村建设等农村工作日益繁重,从一定程序上影响了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村级工作的正常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代表座谈会,听取了有关部门对《适当增加村级经费提高村级干部待遇》的议案办理工作汇报,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办理这件代表议案。县政府十分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于2008年8月28日出台并印发了《汝阳县村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村干部报酬做出了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0元以上的调整,使村干部正职报酬达到月均200-250元,副职报酬达到月均170-200元,组干部报酬达到年均500-800元,调整所需资金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此议案的办理,为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城区增设红绿灯 群众安全有保障
    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对满足群众需求,调动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至关重要。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议案、重点建议督办制度,监督县政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随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度,促使一些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李忠建等县人大代表在今年县人代会上提出了“关于在县城主要道路十字路口设立红绿灯”的议案。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城区常住人口已达5万余人,而汝阳县城只有人民路与刘伶路交叉口一处红绿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城区交通安全隐患非常突出。县人大常委会把此议案做为督办工作的重点,并明确1名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负责督办此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在2008年7月26日、9月25日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十一次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该议案的办理情况汇报,县政府高度重视此议案的办理工作,投资120余万元拟对县城人民路与凤山路、文化路与刘伶路等6个主要路口增设红绿灯交通标志、岗亭。目前,该工程已完成红绿灯等设施招标采购工作,线路铺设正在施工中,预计12月底峻工。该议案的办理,不仅美化了城区环境,提高了县城品位,又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了保障。
依法履行职责    力争人民满意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下半年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在肯定办理工作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作出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继续抓好跟踪和落实,特别是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如环境保护等工作和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地做好全年督办工作,从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二次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深入乡镇走访县乡代表收集到的情况来看,代表是满意的,群众是满意的,各位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在议案、建议督办中做到了人大议案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好评。(田汉文  杨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