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8-10-07

——2008年8月12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姚继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对法院各项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期间,11位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件,涉及市中院5件,西工区法院1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商事案件2件,执行案件3件。目前,我院全部办理完毕,并已分别与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11位人大代表见面反馈了办理情况,代表们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摆到重要工作日程
    2008年1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移交会议之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对办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全体党组成员一致认为,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全市法院开展的“公正年”、“效率年”、“发展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办理工作中发现和解决当前法院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切实把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增强司法公信力,更好地为构建平安洛阳、和谐洛阳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此,院党组强调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端正审判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
    二、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质量
    在办理工作中,依照《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联络工作的若干规定》,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性质、内容进行分工,坚持“谁主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实行院长负总责,其他主管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包案分工负责制度。认真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严格工作程序,对办理的案(事)件必须做到派必查、查必果、果必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责任单位不得推诿、拖延或拒绝办理。在向人大代表当面反馈办理意见时,做到阐明适用法律的依据,做好充分说明、释法答疑工作。针对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且有合理意见的,由包案的主管院领导安排向提出不满意意见的人大代表当面反馈;如若人大代表仍不满意,包案的主管院领导又无法解决的,由该包案的主管院领导负责向院长汇报,由院长负责组织专题研究,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同时,建立周报制度,通报该项工作的人大代表不满意情况,并将通报情况纳入该责任单位绩效考评工作中的年度目标考评体系。
    三、高效运作,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率
    经过两次院党组会专题研究处理方案,两次院务会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建立意见反馈制度,11位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例如:郭圣君等4位代表提出的伊川县天龙研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洛阳高新区管委会欠款纠纷案建议,该建议案市人大代表已经在本届人大会议期间连续3次提出建议意见,但都没有妥善解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也多次协调。目前,该案经多方做工作,截止2008年6月17日,申请人伊川县天龙研耐有限公司共收到执行款1176300元,放弃剩余债权,不再主张其他权利,本案执行终结,郭圣君等4位代表对此执行结果表示满意。再如:在办理陆刚代表提出的对中级法院履行审判职能意见的工作中,针对该建议案涉及的洛阳市润源贸易有限公司诉BP石油(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嘉实多(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我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由庭长担任审判长主审该案。此案经过两次召开听证会、一次公开开庭审理,3次均邀请市、区10位人大代表参加。在听证会结束以及庭审活动休庭后,召开应邀旁听案件的人大代表座谈会,与会代表对中级法院重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以及合议庭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的能力、水平、审判作风给予高度评价,陆刚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此次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虽然全部办理完毕,办理效果也好于往年,但是我们仍清醒地认识到,这与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建议办理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力争把办理工作做得更好,让人大代表更加满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集中了社会矛盾的热点、焦点和难点。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用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精神、务实的作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去发现、去解决法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力争达到思想水平有明显提高、作风有明显转变、纪律有明显增强、工作有明显进步,真正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洛阳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妥否,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议。
 
 
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