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远安人大推行“三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2008-10-13

    湖北省远安县人大常委会为了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完善机制,用制度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收到“三多三少”的效果。
  一、建立优秀代表评比制度。为了鼓励代表闭会期间更好的履行职务,为选民服务。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往届经验的基础上,对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首次建立年度评比表彰制度,实行一年一考核评比,一年一表彰(往届只届中表彰一次),并在人代会期间进行表彰,扩大影响力。2008年2月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对2007年度评出的7个先进代表小组和39名优秀人大代表进行了通报表彰。这一制度的推行在代表中产生了积极影响,,主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调研、视察的代表多了,请假的代表少了,进一步增强了争先创优的履职意识,
  二、建立优秀建议评选制度。为了促进代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为民建言献策,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推动建议落实率的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2008年出台了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制度,规定评选总额为当年建议总数的10%左右,评选对象为本年度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和转作建议处理的议案,对评出为优秀建议的建议人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优秀证书和给予适当的奖励。今年拟评选10件优秀建议,并在2009年人代会期间进行通报表彰,这一制度的建立,扭转了代表建议逐年下降的局面,主动为民代言的代表多了,不提建议代表的少了,今年代表共提出建议117件,比2007年增加2件,首次实现建议数量上升的新格局。
  三、建立代表典型推介制度。为了促进代表更好履职,充分运用身边典型的带动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代表典型推介制度,在培育典型的基础上,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每年推介5%左右的优秀代表到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刊物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作用,2007年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代表先进事迹5人,今年截止目前为止,已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代表先进事迹13人,典型推介进一步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热情,主动联系选民,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的代表多了,哑巴代表少了,代表工作的活力明显增强。(陈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