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2008-10-15

    10月14日上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县国税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主持会议。
    会上听取了县发改委主任高铁栓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元至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谢爱生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元至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李英涛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安监局局长杨相贤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黄东彩所作的关于市场物价调查情况的报告。对以上有关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就有关问题做出了决定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围绕会议议程,就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安全生产等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真正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军、祁庚民、常京汉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全军,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安平,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及县人大代表和公民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