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胜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8-10-16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的提请,经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10月15日表决通过,任命:
    张胜杰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超锋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副院长;
    王霖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牛晓萍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龙杰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依芳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郑琨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厉炳玉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贾爱玲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