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丘人大健全监督机制

2008-10-16

    近年来,山东省安丘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监督方式,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建立再监督机制。安丘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对监督事项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落实不力的事项建立再监督机制,进行再审议、再落实。在该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法情况的汇报,向市政府提出了5个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印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邀请常委会分管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通报常委会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审议情况,研究制定了7条整改措施,安排到有关部门落实。在规定的期限内,市政府向常委会提交了落实情况的汇报。为进一步了解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常委会对市政府7条整改措施进行了分解细化,列出26个具体问题,并注明责任单位,分别由4位常委会副主任牵头,带领4个组,一个组侧重一个方面,分头展开调查。同时,向137名潍坊市、安丘市和镇三级人大代表及城市规划区内的58个村“两委”发放了调查问卷,召开3次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全面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情况经过汇总形成调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研究。主任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较好地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大规模非法采沙行为得到遏制,市污水处理厂运转良好,但有些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常委会对调查期间的录像进行了剪辑整理,制作了《市区水源地保护形势严峻》的专题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播放。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建立再监督机制,要求市政府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再次向常委会报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常委会对水源地保护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将1988年以来人大常委会15次调查、视察、审议市区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情况形成摘要,在会议上印发。经过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的工作表示认可。
  建立连续监督机制。一是监督内容上的连续性。近年来,安丘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每年都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在监督内容上,既保持连续性,又作出适当调整。2007年,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的全面工作汇报,决定下半年重点监督道路建设情况,今年上半年监督城市管理工作,下半年监督城市建设情况。通过实施连续监督,一年一个专题,一次一个重点,一次解决几个关键问题,保证了监督到位。二是监督手段的连续性。在监督工作中,安丘市人大常委会除会议审议、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舆论监督外,还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子,对多种监督手段进行有效整合,综合运用,不同议题、不同事项采用不同的监督办法,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环境保护牵涉面广,在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时,该市人大常委会做到三个方面:详细分工,常委会组织4个调查组,一个组确定一个调查重点,避免内容重复,保证调查效果;事前分析,调查组先对调查内容进行研究,收集了解的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调查组深入下达治污的企业,查看了100多家污染企业,40家个体污染户,156台燃煤锅炉,505个养鱼网箱,并形成调查报告,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

来源: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