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宜阳县人大常委会
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国人民奋勇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胜利、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圆满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宜阳县人大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高举旗帜,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总的指导方针,从十六届三中全会我党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科学命题,到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论述,再到十七届三中全会以科学发展指导农村新一轮改革发展,一以贯之,一脉相承。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结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明确目标,把握重点,推进人大工作更好地开展。
(一)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指导原则。
(二)全面理解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针对十七大提出的农村工作总体构想,结合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完整表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反映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内在联系,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工作的战略思路。
(三)准确把握改革新动向。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的系列改革政策,是在实践中得出的科学发展之路,实现农村社会的科学发展,就是要继续解放思想,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加强改革开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要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统领工作全局,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好“三农”问题,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搞好监督工作
(一)发挥监督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县人大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监督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工业兴县,产业富民”战略,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召开人大常委会,听取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进行调研和视察,有力的促进了宜阳经济社会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人大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监督支持政府贯彻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加大高科技项目引进力度,强力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大上多上快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以优质项目带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发挥监督职能,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宜阳人大密切关注涉及“三农”利益问题,多次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扶贫搬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进行调查和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宜阳人大将更加关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监督支持政府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挥监督职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我县人大通过人大信访这一联系人民的重要渠道,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反映民声。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比较集中、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采取听取汇报、调阅卷宗等方式督办,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活动,促进了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建设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后人大要进一步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确保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过程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遵循客观规律、遵重客观事实、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农村新一轮改革中土地、林权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城乡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作为关注的重点,坚持科学决策,客观审慎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科学、平稳、有序进行。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素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了解基层情况、密切联系选民、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桥梁,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直接参与者。为了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县人大要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使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能够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代表人民依法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
(二)加强常委会建设,提高议事水平。人大常委会是一个集体行使职权的民主决策机构,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取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整体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制观念、民主观念的同时,还必须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才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贯彻实施好监督法,保障好人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县人大常委会将促使组成人员学习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通过组成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的议事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宜阳县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了《宜阳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宜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宜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决定》,这些规则、办法、决定的实施,使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有效地保障了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顺应了宜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人大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