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洛阳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所需贷款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报告

2008-10-24

——2008年10月15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中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将我市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所需5亿元还贷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投入资金不断加大,实施了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使我市的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农民从林业中的收益不断增加,林业大市在全省的地位得到有效巩固。
目前,全市现有林业用地1161.93万亩,其中有林地914.39万亩,森林覆盖率41.83%。现有国家级重点公益林351.62万亩、省级公益林94.9万亩,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林业在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河南的整体部署,强力实施林业生态市建设,规划了用五年时间建设林业生态市的目标,并提出用两年时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五年后所有县(市)达到林业生态县的标准。按照规划,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总投资需30.48亿元。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每年各省辖市用于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不少于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8%。据此测算,我市本级财政五年用于项目建设的投资共计6.37亿元。
    由于该项目投资较大,财政资金紧张,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成为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的关键。市财政局、林业局借鉴郑州市的做法,通过贷款方式筹措生态建设资金。郑州市的做法是: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郑州市林业局成立郑州森威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市林业局依托该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郑州市按规划市本级财政五年共需投入生态建设资金22亿元。财政已投入3.3亿,还需投入18.7亿,2007到2010年每年投入2.5亿,共计10亿,余下8.7亿通过贷款解决,由市财政负责还本付息。
    从全省林业发展现状来看,我市位于豫西山区,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我省全面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全市林业生态建设顺利实施,经市政府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拟参照郑州市通过贷款的方式解决我市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具体想法是依托市林业局下属的洛阳市周山公园森林管理处向洛阳市农业发展银行贷款5亿元,用于全市林业(2008年—2012年)生态工程建设。
    资金投入五年后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规划任务完成后,全市将新增有林地84.47万亩,达到998.8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其中: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丘陵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一般平原农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林业年产值达到45亿元,所有县(市)建成林业生态县。
    二是每年将产生综合效益总价值达85.07亿元,这里面有:生态效益可达61.87亿元,主要指新增森林每年可固定二氧化碳54.17万吨,释放氧气123.43万吨, 减少土壤流失总量480.36万吨,减少土壤肥力流失量26.68万吨,保育土壤、涵养水源、增加土壤肥力、农田防护、保护生物多样性、森林游憩、吸收二氧化碳、氟化物、碳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等;新增经济效益17.27亿元,主要是木材价值、生态能源林生物柴油价值、经济林产品价值、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价值等;社会效益近6亿元,主要是规划全面实施后,将新增就业岗位近5万个, 按年人均工资1.2万元计算所产生的效益。同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自然保护区、城市园林等一批森林文化设施的建设,保护好旅游风景林,使洛阳市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所有县(市)达到林业生态县的标准。
    经市财政局和市林业局与市农业发展银行协商, 林业生态建设5亿元贷款采取一次性审批规模,分五年(2008年至2012年)实施完成。每年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为8年,年利率为7.47% (利率随中国人民银行政策调整会有所变动),利息总计29880万元(估算如下:2008年贷款1亿元,需付利息747万元,2009年增贷1亿,需付利息1494万元,以此计算2010-2012年需付利息8964万元;2013-2015年每年付利息3735万元,计11205万元,2016年起每年还款1亿元,年付利息逐渐减少,2016年至2020年计需付利息7470万元)。5亿元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市财政按年度纳入预算,按季度拨付给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在洛阳市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银行帐户。
    5亿元贷款的还款计划(不含利息)是:自2016年起至2020年止,每年还贷1亿元,贷款到期日的前一个月还款到位,该资金由市财政局拨付到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在洛阳市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存款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