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研讨会
10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省地方立法研讨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主持,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和有关厅局,四个较大市人大常委会、法委、法工委的领导和同志参加了会议。同时,会议还邀请了江西、浙江省人大法委、法工委的领导和30多名专家学者。这次地方立法研讨会是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之后,正值我省新一轮解放思想学习大讨论取得明显效果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总结我省改革开放30年的情况下召开的。对于促进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继续解放思想,开展“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实践活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今后如何做好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欧广源主任重点强调了“四个相结合”: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法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要做好新时期的广东地方立法工作,就必须紧紧与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来进一步推动广东地方立法工作的发展。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把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作为立法的根本要求。 二是促进立法理念、立法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立法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更新立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内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要把握时代发展的大方向,研究经济社会的实践活动,把握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研究广东经济社会的现状,创新解决广东实际问题的机制制度,树立更高的目标追求,使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在创新中得到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 三是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坚持立法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要广泛征求和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把法规草案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调研、座谈、论证、听证的内容;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科研部门的作用,让他们为我省的地方立法出谋献策、贡献力量;要建立地方立法良性互动平台,让立法者与人民群众、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实现良性互动。最近我省立法工作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编制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纲要和明年的立法计划。要充分发动群众,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立法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中来,让广大人民群众、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为制定好规划纲要出谋献策,使规划纲要真正反映广东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愿。 四是加强立法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坚持立法与科学理论相结合。要坚持以动态的眼光、发展的思路,从不断变化的世情、国情、省情出发,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科学地判断我省地方立法的现状和走势,更加科学地确定工作思路,更加科学地调配资源和力量,更加科学地建立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度,不断增强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
在下午继续召开的研讨会上,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特邀立法顾问杨景宇出席了会议,并就法规立项、法规清理和立法主导权等问题谈了很多十分精彩的观点,同时还介绍了国外“短期立法”的模式和经验。杨景宇的讲话和发言,活跃了研讨会的气氛,并将研讨主题进一步推向深入。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介绍了起草《广东省地方性法规立项工作若干规定》和《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情况,并邀请大家进行了讨论。
这次研讨会开得十分成功和圆满,成果丰硕。会议共收到论文30多篇,并有部分论文作者在研讨会上作了发言。大家的观点和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开展法规立项论证和法规清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等问题进行了阐述;二是对如何开展法规立项论证和法规清理工作的实体性问题作了探讨,比如法规立项论证和法规清理的内涵和性质、法规立项论证的标准、法规立项论证的内容和方式、法规修改或废止的条件、法规立项论证和法规清理工作的公众参与,等等; 三是对如何开展法规立项论证和法规清理工作的程序性问题作了探讨,比如立项论证和法规清理的主体和权限、机构分工与职责、步骤与程序、组织与实施,等等。与会人士认真研究、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多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做好法规立项论证和法规清理工作提供了很大帮助。
来源: 广东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