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到老城区对《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08-11-13

    11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郭栋,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来到老城区邙山镇,听取了老城区贯彻执行《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的情况汇报。在检查邙山镇乡村公路管理所时,郭副主任详细地询问和了解了目前乡村公路的养护以及养护人员的配备、工资的发放等情况。同时,对我区辖区内乡村公路进行了视察,我区现有农村公路72.7公里,其中县道7.047公里,乡道2.952公里,村道62.7公里。通过听取汇报和视察,检查组对我区贯彻执行《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情况比较满意,对我区在完善制度、加强养护队伍建设、公路两旁的绿化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给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