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援助写入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  如作为法律制度明确下来将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2008-11-14

  记者今天(11月12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国家地震局防御法规司副司长杜玮表示,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地震灾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做好心理援助等工作。
  杜玮是在央视启动的“法律服务动车组”活动中作出上述表示的。11月12日,距离汶川特大地震发生整整半年。“法律服务动车组”在这一天首站奔赴重灾区四川省北川县,邀请公众人物、部委官员和当地居民就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举行开放式论坛。
  据悉,“法律服务动车组”是央视社会与法频道为迎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联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多个部委共同推出的大型媒体行动。
  未能到达活动现场的嘉宾邓亚萍正在给灾区孩子做心理治疗,她委托主持人撒贝宁现场提问给随动车组来到北川的部委官员,对于灾区群众的心理援助,是否会有法制保障?针对邓亚萍的提问,杜玮作出了上述说明。
  杜玮表示,将心理援助写入法律,这在我国立法史上将是第一次。他表示,做好心理援助工作一旦作为法律制度明确下来,将会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北川县委书记陈兴春介绍说,目前北川已经请了一批专家实施心理援助。他透露说,灾区还希望加强对于干部的心理干预和援助。
  地震发生后,北川灾区有90%的干部家庭成了不完整的家庭,目前北川已安排对60多位干部进行集体心理抚慰。
  参与活动的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境法制司副司长左力表示,灾区重建必须科学重建,规划应该放在第一位的位置,根据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的规定,灾区重建规划将具有法律刚性。(记者郭晓宇)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