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6立法项目昨起征集民意: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立法项目占三成

2008-11-21

  新快报讯(记者吴璇通讯员 任宣)《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2008年-2012年)(征求意见稿)》昨日起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此次立法规划项目共有66个,其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项目占了三成。省人大法制工委主任王波表示,市民如有更好立法项目,可以及时提出,但须同时提供法规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崔健介绍,66个法规项目主要包含六方面: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的经济领域立法;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的立法;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立法;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民主政治建设立法;以推动文化繁荣为导向的文化领域立法。
  据悉,本次立法项目加强了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66个法规项目中,此类项目有21项。崔健表示,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关注热点是此次立法规划的一大特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法》等一批市民关注的热点法规都将出现在此次的立法规划项目中。同时,省人大法制工委主任王波介绍,法规项目并非相关部门“闭门造车”,而是来源于多种渠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立法方面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是立法项目的重要来源,占了此次法规项目的半数以上。
  崔健还表示,除了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外,省人大还将于本月成立若干调研组分赴粤东、粤西、粤北和珠三角等地进行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立法规划(草案)将于12月20日前形成,按程序审议、报批。12月下旬或明年1月上旬,省人大将正式向社会公布立法规划。
  来源: 新快报 200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