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正宁:“递进式”视察和“个案式”督查构筑人大监督工作新格局

2008-11-25

  今年以来,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从面上实施“递进式”视察,点上实施“个案式”督查,从而构筑起了点面结合的立体式监督工作新格局,“实打实”地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了有效解决“人大视察结束后,工作一个样儿”的问题,正宁县人大常委会实行面上“递进式”的视察办法。对视察发现的问题,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直至督促问题得到解决。在组织视察前,县人大常委会首先针对“一府两院”推动工作中的难点、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等精选视察内容,进行第一轮视察,综合形成《审议意见》,并责成“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以两个月为期限抓好落实,向人大常委会写出落实情况报告。如两个月后落实不到位,再组织进行第二轮视察,问题仍未落实解决到位的,县人大常委会将下达《整改意见书》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限结束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正宁县人大常委会将进行第三轮视察,根据视察情况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如果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表示不满意,就要责成有关部门或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原因,公开承诺整改时间、措施。在此基础上,建议县委,凡进行三轮视察的单位或部门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如果发现有严重失职、渎职等问题时,建议有关单位追究直接责任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为了切实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的问题,正宁县人大常委会实行重点跟踪督办。在认真选定督查个案,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分三轮进行督查。第一轮督查,对“个案”具体明确承办机关发出《个案督办函》,要求限期办理,报告结果。办理期限到达后,主任会议听取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如有不予纠正,或拖延办理、推诿扯皮的,将启动第二轮督查程序——向承办机关发出《个案监督书》,要求限期按法律程序予以查处。同时,成立督查组,由分管主任带队,进行面对面的督促办理。如果第二轮督办后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启动第三轮督查程序,由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有关机关办案情况的报告后,依法提出质询案,并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深入调查,督促有关机关切实查处问题。
  甘肃省正宁县人大常委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人大监督就是要‘一竿子插到底’,哪怕每次监督只解决一个问题,也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米向钰)
来源:《人民之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