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2008-12-01

   11月28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区18楼人大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浩民,副主任张志伟、王宁、樊建学、韩东智、李增山、及委员19人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旺华,区政府副区长郭红伟,区法院院长何金太,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国杰及区政府办主任、各代表联络组组长列席了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浩民主持本次会议。
   根据议程安排,听取了区人大副主任张志伟所作的《关于开展区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意见(草案)》,区统计局局长寇传红所作的《瀍河回族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静所作的《瀍河回族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颖弟所作的《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接着委员们首先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区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意见》,接着对三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大家对三个报告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1、统计工作目前涉及领域越来越广,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数据。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统计队伍人员素质,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在乡、办事处、社区建立统计网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2、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和认可。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流动人口管理力度。3、反贪污贿赂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到位,惩防并举,优质高效,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对敏感、热点的拆迁、征地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文办案、文明办案,使工作更人性、更阳光。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浩民做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