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区人大采取测评方式考核街道人大工作

2008-12-18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积极性和整体水平,栖霞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栖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考核的暂行办法》,制定了栖霞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考核测评表,首次以填写考核测评表的方式,对各街道人大工委2008年工作进行了考核。
  考核测评表立足于街道人大工委的主要工作职责,具体细化为理论宣传和工委自身建设、计划制定和完成、密切联系代表和为代表履职服务、组织代表活动及开展监督工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等8个方面的内容,并结合实际,量化成具体考核分数,满分为50分。
  根据考核要求,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分管领导、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小组,在各街道人大工委汇报、自评、互评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进行了表决,最后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将与年底的奖惩挂钩,从而进一步调动了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基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能力,为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