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表工委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
2008年,人事代表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工作任务,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本委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精心筹备,做好推荐全国、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和选举省人大代表工作。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省分配我市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和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经各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推荐,报经市委研究同意,确定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17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101名。根据选举法规定,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9日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洛阳市出席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0名(含省下派代表16名)。为确保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会前,我委认真做好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会议期间,听取各代表团对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意见,培训选举计票人员,做到了精心组织、周密细致、万无一失,圆满完成了选举任务。
(二)做好人事任免的准备工作,为常委会依法任免提供保障。任免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行使好任免权是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的前提。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47名。在任免工作中,我委始终按照《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有关的准备工作,严把每一道法定程序关,为常委会依法任免提供了保障。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建议,指导有关县区依法罢免了2名市人大代表职务。
(三)认真贯彻中央九号文件精神,加强代表工作。在代表工作上,我委始终坚持转变活动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在法律范围内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指导和督促,实现代表工作新突破的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日制度,及时拟定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安排意见,陪同分管副主任分别到涧西区和栾川县接待省、市代表30名,收集意见和建议12条,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是坚持做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及时确定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名单,认真做好联系服务工作。今年共有43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
三是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接待代表的来信来访等方式,联系代表50多人次,办理代表来信来访5人(件)次,广泛听取代表意见,获取社情民意。
四是为全国人大代表到洛专题调研搞好协调服务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9月10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配合驻豫的部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我市就“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调研。从方案的制定到调研的组织实施,我委认真准备、积极协调服务。由于组织严密,准备充分,使整个调研工作进行顺利,得到了省人大和参加调研的全国代表的好评。
五是召开座谈会,交流代表工作经验。根据省人大选工委“关于对郑州等十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进行调研的通知”,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高新区人大联络处分管选举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人员根据省人大选工委的通知精神和调研内容,结合本县(市)区的工作,就“怎样把好代表入口关,提高代表素质;如何优化代表比例结构,保证妇女、少数民族和非党代表的比例;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增加农民、工人等一线代表,确保来自一线工人和农民代表人数高于上一届”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我委认真汇总整理,撰写了《洛阳市人大代表工作和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汇报》材料,积极向省人大调研组汇报了我市代表工作和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是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了让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更多地了解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行使好代表权利,履行好代表职务,发挥好主体作用,审议好大会各项议程,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通知》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于1月8日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和培训。通过集中视察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了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参加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奠定了基础。我委积极筹备,认真做好代表的联络、发言材料的审核、会议的组织等准备工作,保证了视察活动的顺利进行。6月18日和11月8日,分别组织驻洛的12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在北戴河全国人大常委会培训中心和三亚举办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培训班。通过培训,使代表较为系统、全面地了解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熟悉了执行代表职务所必备的基本法律知识,掌握了代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工作方法,为开展代表工作和活动、发挥代表作用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四)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17件。会后,我委及时进行了归纳、整理、分类。1月3日,召开了由“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参加的代表建议交办会,要求承办单位把办理好代表建议提高到和老百姓共享改革成果,构建和谐社会,改进工作作风的高度来认识;一级一级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搞好新调整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弄清代表所提建议的本意;把握好进度,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我委加强同“一府两院”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为了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5月27日和7月15日,两次听取了市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工作汇报。并与市政府督查室的负责同志共同研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8月份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6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抽查,采取由市人大常委会、承办单位和提建议代表“三见面”的办法,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进行实地查看,重点督促解决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我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情况的评议办法》,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对于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体来看,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代表对217件建议的办理结果全部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五)积极参与并完成了市委交办的工作。根据市委安排,6月中下旬,我委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就如何加快我市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召开了由市发改委、市劳动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民营局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我市关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偃师市、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马集团等县(市)区和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和察看劳动密集型产业经营发展情况。调研结束后,撰写了《关于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调研报告》,对如何加快我市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了依据。
根据市委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9月26日和10月28日,分管副主任带领我委、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栾川县对中铁矿业有限公司等10处尾矿库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详细查看了尾矿库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在认真询问和查看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隐患,都一一指出;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六)加强理论学习,搞好自身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市委的要求和机关党委的安排,我委积极参加了以“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了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我委经常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同志们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做好本部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2009年的主要工作
(一)做好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做好换届后任命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工作,为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搞好服务;
(三)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培训工作;
(四)做好代表建议督促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意见》等有关制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对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和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并组织代表进行抽查、视察;安排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起草《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为全国和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做好服务,安排各县(市)、区组织市十三届代表开展视察工作;
(七)拓宽联系代表渠道,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继续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日的计划安排工作。做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的服务保障工作,为代表知情知政和履职提供服务;
(八)总结2009年工作,安排2010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