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邑"代表学法年"里的新鲜事

2008-12-22

    为进一步提高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山东省临邑县人大常委会将2008年定为“代表学法年”,分季度组织代表学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相关知识,并由人大机关理论骨干组成集中学法宣讲团,分赴全县12个乡镇(街道)对代表进行培训辅导,眼下已到年底,四部法律的培训工作已全部完成。笔者作为宣讲团的组成人员,在组织代表学习过程中,看到了许多新鲜事。
  变“胖”了的白皮书
  为了方便代表学习,临邑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专业人员编撰了包括《宪法》、《代表法》、《组织法》和《监督法》四部法律以及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内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必读》手册,于2008年初发放到全县762名市、县、乡人大代表手中,因为手册的封面是纯白色的,被代表们笑称为“代表学法白皮书”。3月16日,宣讲团到德平进行《宪法》知识培训。培训活动刚一结束,德平镇的刘秀英代表就找到工作人员说:“能不能再给我一本白皮书?”工作人员疑惑的问道:“不是年前刚发下去的吗?”她慢吞吞的拿出了一本“厚厚的”白皮书,不好意思的说“我都给勾画乱了,以后还要常用,所以,想再要一本。”工作人员接过来打开一看,几乎每一页都做了标记,而且不少地方写了详细的备注。望着这几乎胖了一倍的白皮书,工作人员会心的笑了,随即将随身携带的一本送到了刘代表的手中。
  “这事,书里写的有”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他的女儿出嫁了,就不应该再在咱村分地了,这事老祖宗早就有说法。”5月9日,临南镇王阁村的村议事会正在村委办公室召开。本村村民王庆安的姑娘两年前与一名现役军人结婚,因丈夫在外地,结婚后王庆安的女儿一直在村内生活,户口也没有迁出。5月份,王阁村根据村民要求要对本村地进行调整,王庆安的女儿想作为本村村民继续参与土地调整,其他村民有意见,认为姑娘出嫁了,就不应该在娘家分得土地使用权。王庆安的女儿认为自己的户口还在本村,自己有权分得土地使用权。议事会上两种意见相持不下,眼看就要到了“兵戎相见”的地步了。怎么办呢?这事可急坏了村支书。正当他焦急万分的时候,门外传来一句响脆的声音:“别急,别急,这事,书里写的有。”刚刚出差回来的村主任王庆刚手拿《代表法律必读》手册走进了村办公室。“你看,这一页,这一行……”一件棘手的事就这样迎刃而解了。
  张代表“较劲”
  每次组织代表活动,总能看见德州市人大代表张丁成到处问东问西,还不时小声嘀咕两句,让人觉得很奇怪。向代表们一打听,工作人员乐了:原来,他在向其他代表询问法律考试的成绩。代表们还告诉工作人员一个秘密,说张代表特别爱较劲,每当成绩好了,他会喜形于色;成绩差了,他会特别不服气,人们私底都称他为“较劲”代表。临邑县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学法年”活动中,采取代表自学、宣讲团辅导、代表小组学习讨论、法律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代表学习,前三个环节的学习效果,在法律考试中就可以全部体现出来。因此,代表们非常重视法律考试。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前打电话问问成绩的络绎不绝。成绩好的喜上眉梢,成绩稍差的会暗暗加劲儿不服输,代表们学习热情空前高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这不,望着第三季度的法律考试成绩,张代表又较上了劲:“别看我年龄大记忆力下降了,下次考试,我就不信考不过你们。”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