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将法规立项论证制度引入立法程序

2008-12-25

    为做好立法选题工作,编制好2009年度立法计划,近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首次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专家论证会。邀请专家参与立法项目论证,是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提高立法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无疑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次大胆尝试。
  据悉,从9月份开始,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就着手准备2009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截止11月初,共收到社会各界提交的有效申报项目15项。
  选好题目是保证立法质量的首要环节
  选择立法项目是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首要环节。确定一个好的立法项目、选准一个好的立法时机,关系到本地一定领域内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才能做好立法选题工作,选准选优立法项目,确保立法更科学、更民主,让独立“第三方”参与立法决策无疑是最佳方案。
  “以前每年都为立法计划编制工作伤脑筋,毕竟地方立法资源有限嘛。该不该立法,该不该上项目,该上哪个项目,哪个应当先上,哪个可以暂时缓缓,缺乏有效的科学的判断。引入专家论证制度,可以有效增强立法选项的科学性。因为专家的立场比较中立、公正,不会受先入为主的影响。”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立法项目该不该立项先请专家论证
  关于立法项论证,关键做好专家论择,为此,有关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讨论。
  一是拟邀请的专家名单,对有关部门要保密。因此,此次专家论证会之前,申报部门根本不知道要邀请哪些专家。直到开会前夕,有关部门向专家介绍和汇报有关情况时,才知道有哪些专家到会。
  二是在专家的知识和年龄结构上,要考虑全面、合理,能够从不同角度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解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剖析。此次专家论证会共邀请10名专家,组成专家论证委员会。主要有三部分组成:一是从事立法业务方面的专家3人,即: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法工委副主任党金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原法工委主任杨传高、河南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李海僧;二是从事法学教育研究方面的专家5人,即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张林海研究员、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义华、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宋雅芳、苏彦新、胡德胜;三是从事法律实务方面的专家2人。即:河南省律师协会会长刘家森、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登巍。
  如实反映:专家意见全面向决策机构报告
  此次提交专家论证的立法建议项目共七件。在专家论证会上,首先由有关部门分别对申报项目及专家作了一些说明和解释,专家随时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由有关部门进行解答。尔后,各位专家先后就申报项目是否属于地方立法权限、立法条件、立法时机是否成熟以及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表了独立地见解,并提交了书面论证意见。与会专家论证精辟,见解独到,为常委会科学立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柴清玉指出,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适合本地区实际需要,避免跟风立法、形象立法、激情立法;要创制立法,不搞重复立法,不照搬上位法、外地法。要关注法规生命力。避免法规生效即死的现象发生,关注法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法规的修改或废止。更新立法理念。纠正管理百姓的立法观念,把服务百姓和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和克服部门利益法规化,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据悉,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和有关方面将认真整理专家意见,弄清本意,充分吸纳。论证意见全面如实向主任会议报告,作为确定2009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廖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