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大探索司法监督和被任命人员监督新途径

2008-12-30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司法监督和被任命人员监督新途径,于今年9月份启动开展对部分法官的工作绩效评估,并在日前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部分法官绩效评估报告,并对5名法官进行了工作绩效满意度测评。
    此次法官绩效评估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此前,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分组由电脑随机产生的方式,从市人民法院按现岗位直接办理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任审判员满2年、50周岁以下的法官队伍中确定了5名被评估对象。具体评估内容包括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以及自身勤政廉政建设情况。整个评估工作分准备动员、调查了解、评估、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先后经历了制定实施办法,成立绩效评估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网上公示被评估对象名单,采取本人自查、走访了解、案卷抽查、旁听庭审、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了解被评估对象情况等多个程序和环节。在日前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又听取了5名法官自查报告和绩效评估小组的绩效评估报告,分成三组开展了评估审议,然后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被评估对象进行工作绩效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3名法官满意、2名法官基本满意)。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综合审议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反馈给市人民法院及5名法官整改落实,并加强跟踪监督,确保绩效评估活动真正取得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学明说,通过这次对部分法官的工作绩效评估,可以促进市人民法院和被评估对象着力解决好存在的各方面问题,促使法院审判工作水平有新提升,法官队伍精神面貌和司法能力有新改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有新提高。

来源:浙江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