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卫—民侨外工作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暨2009年工作安排

2009-01-04

    2008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和李柳生副主任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监督法》规定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0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立法工作
    1、完成了《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和初审工作。《条例(草案)》是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和正式立法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今年年初,李柳生副主任即带领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文物局和法制局等相关同志赴外地进行立法调研,学习其他地区在大遗址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为《条例(草案)》的起草奠定了基础。随后,多次听取市文物局、法制局对《条例(草案)》起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督促其进度。5月28日和29日,分别组织召开了由市文物局、规划局、建委、国土资源局、园林局等相关部门和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洛龙区、瀍河区以及遗址所在地相关乡镇、办事处、厂矿企业等参加的座谈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针对讨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逐条逐句地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采纳了部分有法律法规依据,又符合我市实际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6月13日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之后,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作了认真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并于6月20日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9月26日,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2、完成了《洛阳市中小学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初审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众参与度,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社会力量代为起草法规草案,经过公开评标,最终由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代为起草。其间,王城律师事务所、市法制局、市教育局对《条例(草案)》起草、广泛征求意见、修改等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7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议案的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与此同时,教科文卫工委积极开展初审的各项准备工作。多次召集市法制局、市教育局等相关负责同志,询问《条例(草案)》的进展情况,敦促其加快工作进度,保证立法质量。同时,通过上网查找,学习了湖南省、郑州市、苏州市等已经成功立法的省、市的立法经验,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为开展初审工作打好基础。7月14日,将《条例(草案)》以函的形式,下发各县(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进行广泛地征求意见。7月29日,分别召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市法制局、王城律师事务所、部分县(区)教育局长、部分中小学校校长等参加的座谈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又会同市法制局、市教育局、王城律师事务所针对讨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逐条逐句地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采纳了部分有法律法规依据,又符合我市实际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8月1日,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初审修改稿)》,并于8月12日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予以审议。11月28日,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3、开展了《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商城遗址保护条例》的调研工作。8月19日,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及法制局、文物局等部门,到偃师市对二里头遗址、商城遗址立法保护进行了实地调研。随后,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及法制局、文物局,偃师市政府及法制办、文物局的有关人员,采取实地考察、网上查询、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了新疆自治区及西安市在遗址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为更好做好我市的大遗址立法保护工作打好基础。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1、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进行调研。3月19日至21日,在李柳生副主任的领导下,教科文卫工委及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卫生局的工作汇报,并赴偃师市、伊川县、嵩县等县(市)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了新农合的开展情况、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在代表反馈意见会上,各位代表对我市新农合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近年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卫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参合率明显提高,新农合制度运行平稳,医疗需求得到有效释放,看病负担明显减轻,初步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广大参合农民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同时,也指出了宣传力度不够、乡镇卫生院建设落后、人才匮乏、两种运行模式的改进等一些问题和建议。并写出了调研报告,印发市级领导参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来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的各项工作。6月3至4日,以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副主任杜冠章为组长的调研组,来洛对 “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对丹尼斯百货和炘源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进行了考察。同时召开了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台资企业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调研组对洛阳市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切实依法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台资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3、开展对我市旅游景区经营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7月16日至19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市旅游景区经营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嵩县、栾川县关于旅游景区经营体制改革的情况汇报,对嵩县木札岭、栾川县重渡沟、滑雪场等景区进行了考察,并与景区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景区的改制历程、经营状况及目前存在问题和建议,又赴南阳市西峡县进行了学习考察。调研组肯定了嵩县和栾川县在旅游经营体制改革中进行的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认为旅游景区经营改制是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和优秀旅游人才,实现旅游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
    4、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加强内外联系与交流
    1、认真做好外事接待工作。今年,共接待了日本冈山县议员武田英夫妇夫一行、日本橿原市议会代表团、俄罗斯陶丽亚蒂市杜马代表团、日本冈山市政府代表团、匈牙利宪法法院代表团、韩国釜山议会代表团等6批30余人次。
    2、加强与外省、市人大同行的联系。共接待了外省、市人大客人40多批次
    3、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李柳生副主任带领委员会有关同志,到洛宁县接待人大代表,与部分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工作
    1、根据市委关于市级领导开展专题调研的安排,我委积极配合李柳生副主任对加快我市服务业进行调研并做好调研的各项项准备及服务工作。
    2、积极做好李柳生副主任督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唐宫西路改造工程及其他工作的服务。
    3、积极配合有关领导对尾矿库安全、学校安全情况等进行督查。
    4、汶川大地震后,我委同志积极行动,踊跃为地震灾区捐款,并响应党中央号召,自觉缴纳特殊党费。
    (五)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廉洁自律
    1、根据市委和人大党组的安排,积极参加“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的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洛阳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除加强对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外,先后学习了《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3、作为机关干部,我委同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认真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河南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等中央、省、市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全委同志郑重的在党政机关干部廉政承诺书上签下了名字,同时为响应市委关于“当好先锋促发展,我是党员我承诺”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2009年工作安排要点
    2009年,我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促进我市教科文卫、民侨外事业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一)立法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洛阳市偃师二里头、商城遗址保护条例》、《洛阳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的初审工作。
    2、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围绕制定《洛阳市旅游管理条例(修订)》开展立法调研。
    3、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征求意见工作。
    (二)监督工作
    1、建议常委会针对目前土地开发建设占用预留的教育用地的问题,对《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委员会围绕我市科研单位如何应对全球经济危机进行调研。
    3、委员会围绕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4、委员会听取白马寺印度佛殿工程进展情况。
    5、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到我市进行的调研和检查活动,并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6、认真做好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
    1、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增进交流合作。
    2、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3、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做好人大代表视察、调查等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四)做好外事及外省、市人大常委会来访的接待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按照机关党委的安排,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水平和工作水平。要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倡导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真正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圆满完成常委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外工作委员会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