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人大:创新“创”出新活力

2009-01-07

    佩戴视察证,不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走进企业车间、饭店、超市……2008年,视察、调研方式转变是寿光市人大工作创新最突出的表现。
  《环保法》视察中,视察组在路上得到消息,某工业园内一家小化工企业污染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生活。视察组马上在视察内容中增加了对这家企业的视察,当企业老板小跑着出来迎接时,收到的却是环保部门的停产通知。
  类似这样的视察活动,在寿光市人大常委会时常出现。一位跟随参加视察活动的人大代表曾说过,“用这种形式视察和调查,才真正有效果,起作用,才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利益。”
  创新赢得一片叫“好”声。在2008年组织的21次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中,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均采取了既“面对面“听取“一府两院”报告,又“背靠背”听取社会各界反映,既沿安排路线察看,又随机抽查的工作方式。听到最真实的声音,挖到最真实的信息,写出最真实的报告,为党委决策提供最有力的参考。
  组织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是历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2008年开始,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在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评议中,创新方式,一是采取人大代表评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组织驻寿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评议,向全市382名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每人发放一张问卷和评议票,征求意见建议,提高了评议工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认度;二是特别邀请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对象举行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服务对象对各职能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措施,推进了职能部门工作的扎实开展。
  在寿光市人大常委会,人人谋求工作创新,人人在工作中实现和提升自我价值,成为一股浓厚的风气。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杨德峰说,“认清人大职责,方能精心尽力”,这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对工作的基本要求。
  正是本着这样的工作要求,2008年,寿光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寿光市的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赢得上下高度满意。
  审议方式关系审议意见的权威性,审议意见是否落实,又关系到人大监督是否取得实效,是终关乎群众利益。今年以来,寿光市人大常委会改进审议方式,实行重点发言人制度,从听汇报、看现场,到报告初审、联组发言、审议意见初稿起草、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等,重点发言人都全程参与,解决了以往调查者不发言、发言者不调查的问题,增强了审议发言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2008年初,寿光市人大常委会还修订了审议意见办理暂行办法,对审议意见的提出、交办和督导作了进一步规范。对有关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事项的议题,下达审议意见书,提出明确要求和办理时限;对重大问题的审议意见,作出决议、决定;对一般议题以调查报告的形式予以反馈。
  打铁还须自身硬。为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如考勤、通报制度,人人发言制度,联系代表制度等。(李桂华 张春然)
                                                                                                            来源:人民权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