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人大实行建议办理“续办件”制度

2009-01-12

    最近,青岛市崂山区人大常委会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定从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起,实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续办件”制度。
  “续办件”制度是崂山区人大常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职能和作用。实行代表建议“续办件”制度是指将当年答复代表不满意或因种种原因没落实的意见建议列为“续办件”、并转到下年度继续办理,直到代表满意和落实为止。
  崂山区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实行代表建议“续办件”制度时间要延伸、力度要加大:从时间上不能满足于“三个月”、“六个月”的办理时限要求,要坚持高标准,只要代表建议没完成,办理工作就不能停歇,全年办理;从人力、物力、精力的投向上要加大力度,列入目标责任制,跟踪考核,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该区实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成立区人大代表建议审查评判工作小组,负责对代表建议质量的审查和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的评判及“续办件”的审查,必要时提交主任会议研究。(贾瑞全)

 来源:人民权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