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邮市人大如何挤掉"满意率"中的"水分"

2009-03-10

    衡量一个地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效果,我们往往通过“答复率”、“满意率”等来体现。但实际工作中,少数建议承办部门对于经过努力完全可以办成的建议,没有认真去办理,而是图省事,走捷径,把功夫花在如何让代表在答复纸上写下“满意”二字,应付交差。为此,一次次地登门向代表“解释”、“打招呼”,许多代表碍于情面,只好违心地签上“满意”,直接导致了“满意率”远远高于“解决率”的不正常现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注意,并努力克服。
  要挤掉“满意率”中掺杂的“水分”,努力纠正“假满意、真逃责”的虚假办理行为,真正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实事求是求实效,求真务实抓落实,加大对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促进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解决型”转变,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
  一是转变标准,严格责任。常委会要围绕提高建议办理实效,逐步转变建议办理质量的评价标准,把提高“解决率”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单独列出,通过严格承办单位的责任,逐步解决“满意率”与“解决率”畸高畸低的问题。
  二是加大督办,力求实效,常委会具体要做到“三个一”,年初要召开一个“交办会”,落实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交待办理责任;年中召开一个“汇报会”,及时掌握建议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困难;年末组织一个“回头看”,查漏补缺,及时补课,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代表,征求代表是否真正满意。
  三是奖惩并重,转变作风,各地每年要在对“优秀代表建议”进行评比与表彰的基础上,增加对“优秀承办单位”的评比与表彰。同时对可以办理而未予办理或拖拉办理的,以及通过各种手段,违背代表真实意思进行答复的,要向承办单位及时指出,予以严肃批评或公开曝光,并要求对建议予以重办,直至代表真正满意为止。(施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