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新举措

2009-03-11

    在2009年2月26日召开的南昌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本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有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体现出了三个特点:
  一是本次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在《监督法》实施后,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垂管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这对进一步拓宽人大监督工作的覆盖面、促进垂管部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本次常委会首次采用了票决的方式,对有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到会33人,满意和基本满意27票,会议通过了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这种采用票决的方式,对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三是本次常委会以全体会议的方式代替了原来的分组方式,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全体会议审议的方式,不仅缩短了会议时间,更为重要的是,委员在全体会议上发言,会对其他委员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容易引起委员对某一问题的共鸣,从而使得审议效果得到很大的提升。在对质监部门工作情况的审议过程中,委员们发表意见就非常积极,提出的建议既有针对性,又切实可行,发言的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