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3月11日洛阳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大会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所作的《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指导思想明确,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地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洛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未来的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洛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市人大常委会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坚定地推进科学发展,更加主动地服务工作大局,更加努力地依法履行职责,为实现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作出新贡献。特别是,今年是新中国建立60周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又面对百年不遇的世界金融危机,市人大常委会必须围绕应对挑战、推动发展,努力改进工作,增强工作实效,实现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会议要求,在新形势下,市人大常委会要提升立法工作水平,紧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紧跟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推动作用、规范作用、鞭策作用和保障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履行好重大事项决定职责,增强重大事项决定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切实加强代表工作,畅通渠道、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素质、指导工作,切实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洛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