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

2009-03-20

    3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主持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285件。按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5件,市人民政府270件,市中级人民法院6件,市人民检察院2件,市政法委1件,市直工委1件。
    会上,杨玉龙副主任在总结了去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础上,对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也是代表履行职务、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途经。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送上门的民声,是人民叫上门要求办的实事。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连维良书记、郭洪昌市长都非常重视,一是提出了建议办理工作要“早、高、实”,主管市领导要亲自阅批十件以上,主管秘书长要阅批十件以上。二是对市人大主任会议筛选出的重点建议,连维良书记、郭洪昌市长要亲自交办。因此,做为建议办理工作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所有建议的复文都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二、要加大重点建议的办理力度。重点建议是经过人大主任会议研究,备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建议,因此,抓好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对于影响和带动其他建议的办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把办理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重点建议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加强对建议的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联系提建议的代表参与建议的办理工作,以推动问题的解决。对办理难度大的建议,要加大协调的力度,以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建议的复文在答复代表前,要经分管副市长审定后再行文。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建议办理工作是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在今年的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提高建议办理的办结率和满意率。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要让代表不断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代表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要逐件分析原因,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交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所有建议,都要在法定的三个月内办理答复代表。总之,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通过我们深入细致的工作,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会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总结去年建议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落实,责任到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完成建议办理工作,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