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代表建议办理推行“阳光工程”

2009-03-26

    近年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将推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阳光工程”作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代表履职效能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做好“三公开”,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职责,挖掘工作潜能,确保办理工作实效。
  网上全程公开。从今年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始,代表建议处理正式实行了网上公开,从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的提交到会后的交办、答复,全程实行网上处理,透明办理,接受代表和群众的实时监督。
  办理结果公开。对办理结果的公开不仅针对本年度建议还对上年度建议“遗留”问题一并公开。自本届人大起,该市人大常委会形成了代表建议跨年度督办机制,规定凡是上年度列入“正在解决”的代表建议件一律自动转到下一年度实行跨年度办理,要求相关承办单位除了要及向相关代表两次答复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同时,还要将跨年度建议落实工作与当年度建议办理情况一并向市人大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同时将办理结果在《海宁人大》专栏进行刊登。
  重点建议公开。今年首次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8件重点代表建议督办件全文及督办领导、责任部门等内容通过报纸、杂志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按照“阳光工程”计划,下半年还将继续对重点建议的具体办理落实情况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专题追踪公开,将公开力度纵深到底。(顾慧敏)

来源:浙江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