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

2009-03-30

(2009年3月1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9年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全面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尤为重要。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地方立法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在促进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洛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
    1.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保护条例
    2.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
    (二)修订地方性法规1部
    洛阳市旅游管理条例
    (三)调研立法项目3件
    1.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2.洛阳市城市供水条例
    3.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四)认真完成2010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五)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二、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法律监督
    1.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认真做好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设立机构,明确责任,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切实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工作监督
    1.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下列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关于市人民政府承诺的六十件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
    (3)关于孙辛路及凌波大桥建设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5)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6)关于基层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7)关于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8)关于对《关于建立农村土窑洞、草房改造扶持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2. 加强对计划、预算工作的审查监督,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
    (1)关于《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2)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3.主任会议听取下列工作报告:
    (1)关于政府债务情况
    (2)关于税收工作情况
    (3)关于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4)关于对《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报告
    (5)关于对《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报告
    (三)做好信访工作
    发挥信访工作的监督功能,加大对重要信访事项的督办力度,解决带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适时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改进人大信访工作。
    (四)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来洛开展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形势发展和本市实际需要,及时讨论、决定事关我市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议案,适时作出决议或决定,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共同落实。
    四、人事任免工作
    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依法做好换届后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工作及其他人事任免工作。
    五、代表工作
    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积极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一)做好新一届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举办代表培训班,对新一届市人大代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的知情权。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和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坚持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
    (三)认真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转办工作,加强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
    (四)认真做好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加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各部门联系代表的力度,更广泛地安排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专题调研、预决算初审等工作。
    1.组织安排好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人代会前的集中视察活动。
    2.组织安排好闭会期间的专题视察活动。今年,拟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我市2009年世界邮展筹备工作情况、主任会议确定的部分重点建议和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白马寺印度风格佛殿工程进展情况、蔬菜生产一体化建设情况、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视察。
    六、法制宣传与调查研究工作
    (一)认真抓好人大宣传工作。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宣传报道,加强对常委会重要活动和代表执行职务情况的经常性宣传。继续办好洛阳人大网站,搞好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的评选表彰工作,举办全市人大宣传通讯员培训班。认真开展“洛阳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二)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对贯彻实施《监督法》关于预算审查监督情况、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税收征管法》实施情况、《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电信行业发展和优质服务情况、我市科研单位如何应对全球经济危机、体育产业发展情况、洛浦公园西延伸段建设工作等进行调研,撰写出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七、市委部署的阶段性中心工作
    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市委安排的市级领导分包重点专项工作、市级领导联系重点服务企业工作和市级领导分包项目工作,围绕分包项目、联系企业、分包工作努力做好调研、协调、督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高度重视和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努力把常委会和机关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知识。继续举办法制讲座,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着力培养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为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作风建设。修订《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倡导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不断改进常委会机关的工作作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更加注重思想道德建设,更加注重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管干部原则,搞好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交流,增强机关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形成团结和谐、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加强横向交流和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指导。办好全国二十城市人大工作联席会,积极参与全国、省有关城市人大工作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其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听取基层人大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