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2009-04-01

市人大常委会: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2007)81号),按时完成我市2008—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目标,加快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市政府拟通过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向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市分行贷款进行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市财政分年度就该项目贷款对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进行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
    一、总体原则
    该项目通过银行贷款垫资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市财政对贷款金额本息进行补贴。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区域,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采取农田林网与山区生态林绿化相结合,城市区与县(市、区)相衔接的绿化模式,重点实施生态廊道、环市区花卉苗木林果产业带建设。财政资金主要对上述建设内容进行补贴。
    三、项目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概算30.48亿元,其中市县两级财政总投入13.9亿元,市本级投资6.3了亿元。为缓解市财政压力,市拟由洛阳市周山公园森林管理处向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市分行贷款5亿元。该项目采取一次性审批,从2008年起至2012年止,分五年完成。
    每年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为8年。贷款主要用于基础性生态工程、绿色通道工程、森林保护等林业基础设施项目。
    四、资金补贴计划
    森林生态建设工程2012年完成后,市财政局分年度就该项目对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进行财政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
    补贴计划是:自2016年起至2020年止,每年补贴1亿元(不含利息)。该资金由市财政局于当年12月底前拨付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在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市分行开设的基本存款户。5亿元  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补贴按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局按季拨付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在农业发展银行洛阳市分行开设的基本存款户。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