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9-04-01

——2008年10月15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伏秀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17件。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建方面的58件,工业财贸方面的22件,教科文卫方面的43件,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23件,政法方面的8件,其他方面的63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委1件,市人大常委会2件,市人民政府208件,市中级人民法院6件。这些建议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07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75件,约占建议总数的35%;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26件,约占建议总数的12%;不宜解决或留作参考的9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从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建议办理进度,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确保代表建议按法定时限办理完毕。
    (一)高度重视,强化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工作高度重视,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以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定了今年重点办理的7件代表建议。主任会议要求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认真抓好督办工作。二是代表工作机构及时将代表建议进行整理分类,并于1月3日召开了“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建议交办会议。会议要求承办单位把办理好代表建议提高到和老百姓共享改革成果,构建和谐社会,改进工作作风的高度来认识;一级一级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搞好新调整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弄清代表所提建议的本意;把握好进度,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三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及相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根据分工负责、对口督办的原则,制定了督办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通过电话督办、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同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帮助协调办理工作中的难点,使督办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利用接待代表、执法检查、调研等方式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通过代表工作机构及时与市政府沟通、反馈。三是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分管副主任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专题汇报,与市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提高了建议办理的实效。四是加大审议力度。为了加大审议监督力度,督促办理实效,8月中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客观评价,并对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提出了要求。常委会在认真审议报告的基础上,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建议办理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后,主管副主任和代表工作机构当面向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领导反馈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采取办理建议时代表提前介入、办理中进行督查,办理后向代表书面告知的方法,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正在办理的代表建议要加大办理力度,促进问题的真正解决;对列入计划承诺办理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使办理工作切实富有成效,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真正满意,并要求把落实情况年底前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二)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也是代表履行职务、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和完善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情况的评议办法》,对建议的提出与审议、交办与办理、监督检查、评议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评议办法》规定,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实行联席会议评议制度,先由“一府两院”对办理情况逐件研究,提出评议意见,而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主持,人大代表监督小组、代表工作机构、“一府两院”主管部门共同逐件分析,作出评议,提出初审意见,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作出决定。对承办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办理不力导致代表不满意的代表建议,向市委报告,列入承办单位绩效考核。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一府两院”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工作机构分别于5月27日和7月15日专题听取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汇报,与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交换意见,并深入承办单位督促检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针对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承办单位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建议工作的重点,尤其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要有明确的具体时限,并在设定时限内办结,让代表真正满意;对代表不满意和没有反馈的建议,要逐一督办,对办理好的建议要认真总结,让代表见到实效。对跟踪督办的代表建议要继续督促办理,以促使每件代表建议尽快落到实处。通过督促检查,使4件代表不满意、7件未反馈的建议,均达到了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如郭圣君等4位代表提出的伊川县天龙研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洛阳高新区管委会欠款纠纷案建议,人大代表已经在本届人大会议期间连续3次提出,都没有妥善解决。经过跟踪督办,多方督促协调和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终于执行终结,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四)突出重点,推动全面。市人大常委会在督办工作中,采取抓两头、促全面的办法,重点督办主任会议确定的7件重点建议和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委多次听取重点建议办理进展情况,逐件分析,提出办理意见,并要求承办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都是关系到社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力度,克服各种困难尽力办好;对2007年的重点建议,要采取跟踪督办的方式,确保办理实效。为了使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20日至21日组织人大代表对《关于中州渠下游严重污染,给沿线群众造成巨大危害问题》、《关于我市陇海铁路以北地区建设污水处理厂》、《关于打通夹马营路南洛浦公园东段道路》、《关于加快旧城区危房改造步伐》、《关于加快区划调整解决城市区发展空间问题》、《关于增加投入,加大力度扶持秸秆还田,搞好禁烧工作》等6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采取听取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汇报、现场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的方法,在座谈反馈意见中,代表对市政府及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比较满意,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分管副主任要求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的议事日程,克服困难,强力推进;要认真分析座谈会中代表提出的问题,本着以人为本、对群众负责的精神,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统筹规划,对于近期内难以办结的建议,在制定办理进度上要设有时限,可以分期、分段进行,每进一步都能让代表和人民群众看到实效,并积极邀请代表参与其工作之中;对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办理工作,政府要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加快办理工作进度。通过抽查,使办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王六贤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旧城区危房改造步伐的建议》,截至9月底,旧城及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总投资38.02亿元,占年计划投资43亿元的88.4%;陈远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区划调整解决城市区发展空间问题的建议》,市政府积极配合城市第四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区划调整的具体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已于5月10日对西工区、涧西区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张果果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通夹马营路南洛浦公园东段道路的建议》,3月31日,已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准备相关手续和拆迁工作,年内开工建设。
    三、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识到位。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1月3日将建议交办后,市政府于1月16日召开了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做了重要讲话,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将208件建议分解到了11个县(市、区)和46个承办部门。为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承办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并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并继续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不按时限和要求办理或办理结果被确定为人大代表不满意件,经过评定认定为办理不力的,一律列入过错追究。
    (二)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市政府的办理工作由常务副市长直接领导,各主管副秘书长具体抓,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县(市)区,均由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责任到人;各承办人员自觉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明确责任,实行院长负总责、其他主管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直接负责人的包案分工制度,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认真,狠抓落实。在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及各办理单位都将建议办理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利用《市政府一周工作预安排》、《市政府一周工作督查》、《工作部署》等进行全程督办。各主管副市长、主管秘书长对有关建议办理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在各承办单位答复完毕后,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建议落实工作的通知》。特别是对重点建议的落实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对26个办理单位进行了现场督办,促进落实。市建委将建议办理工作、与创卫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相结合,利用《市容巡查督办情况周报》促进建议办理。市园林局把办实事、求事效、抓落实体现在具体办理工作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二是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少数承办单位仍然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三是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还需加大工作力度。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后的督办工作中,继续认真落实对专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制度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力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