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呈

2009-04-10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我于2004年3月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职期间,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感谢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对两级法院和我本人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因工作变动,特辞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祝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洛阳明天更美好!
 
 
辞呈人:姚继周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