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纪要
2009年3月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会议。
3月3日下午3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分别作了关于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几项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伏秀霞作了关于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分别作了相关人事任免提请;会议还印发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
3月3日下午3时半,会议分组对有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3月3日下午4时半,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建议名单、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姚继周同志辞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牛学理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李柳生、伏秀霞、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殿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丁泽民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