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08年12月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侯超英同志为洛阳市教育局局长;
王建军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尚成富同志的洛阳市教育局局长职务职务。
(二)
任命:
王次梅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倪西良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石志军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刘建国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潘跃运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刘宝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免去:
刘宝同志的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院长、审委会委员职务;
高茂曾同志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委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金鹏华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晋予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鸿森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志强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马治民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少志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永红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徐鸿森同志的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萃苹同志的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