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洛阳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9-04-10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喜照
(2009年3月8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谢留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初审。3月7日,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科教强市”战略,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和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新形势下,积极应对挑战,克服种种困难,在危机中坚定信心、抢抓机遇,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实现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在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了新农村建设、教育、科技、社会保障、改善民生、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和支援汶川地震灾区,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指导思想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目标积极稳妥,措施切实可行,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建议大会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谢留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建议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财政工作,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生机,变经济波动期为发展机遇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度过难关,促进企业发展,培植壮大财源基础;要加强税收征管,依法组织收入,着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努力完成收入任务;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争取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项目支出,落实市“十大实事60项具体工作”等各项改善民生支出,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投入力度,促进消费,扩大内需;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逐步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和机关运行成本,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构建节约型社会;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不断细化部门预算,强化对预算的管理和约束,依法按程序调整预算;要认真贯彻《监督法》,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强化财政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圆满完成2009年的财政预算任务,为实现洛阳又好又快发展,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