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州区人大:“六步工作法”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根据组织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巴中市巴州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规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六步”工作法,切实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确定审议议题。年初,区人大常委会在确定年度审议议题时,一是常委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征集年度审议议题公告,同时,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发出书面通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根据全区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收集的群众建议、意见,提出年度审议议题安排意见初稿,由常委会办公室进行整理形成常委会审议议题安排意见初稿;三是与“一府两院”召开工作联系会,征求对常委会审议议题安排意见初稿的调整、修改意见,会后,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其进行修改,形成常委会审议议题安排意见草案;四是将常委会审议议题安排意见草案报送区委,并通过《巴州人大网》对外公布一周,再次征集各方意见,由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再次修改;五是举行常委会表决通过常委会审议议题安排意见草案。
发出会议通知。按照常委会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审议议题安排意见,在每次举行常委会前,坚持提前一个月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其相关组成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会议时间、地点、审议内容及备会要求。同时,为扩大群众知情面,拓展常委会知情渠道,常委会办公室通过《四川党政网》、《巴州人大网》向全区乡镇人大主席团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广泛收集群众和社会各届对常委会拟审议内容的建议和意见,并于会前一周将收集的意见反馈区人大常委会承办议题的工作机构。
开展调查研究。发出会议通知后,常委会随即组织调查组,对常委会审议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一是进行调查前培训。在调查组开展调查之前,根据工作需要,常委会领导或由常委会聘请专家、学者,采取专题讲座的方式,对调查组成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调查组成员的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水平,增强调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两项调查”。常委会建立了议题“两调查”制度,即:对常委会确定的每项议题,坚持综合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每次调查,均根据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调查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多方征求意见,再提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为常委会审议作好准备。在此基础上,每办理一个常委会议题时,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发言准备。这样,形成了常委会综合调查、重点调查、委员调查的互相补充,使常委会知情面不断扩大,审议更具科学性。
主任会议预审。在常委会审议前,由承办常委会议题的工作机构结合调查情况和收集的群众意见,形成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初稿;召开主任会议,对常委会议题的调查情况以及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初稿进行预审,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将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草案寄送“一府两院”交换意见,作好审议前的充分准备。主任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调查情况,确定3-5名组成人员为常委会会议中心发言人。
形成审议意见。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通过中心发言人提出审议意见、组成人员询问式发言、书面提交审议意见等方式,充分发表审议意见;由承办常委会议题的工作机构结合常委会审议情况,对审议意见草案进行整理后,以常委会正式文件印发审议意见;在印发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同时,印发附件(重点调查报告和综合调查报告),能用表格说明的内容尽量以表格形式列出需要办理的事项,切实增强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会后狠抓落实。为防止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流于形式,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狠抓审议意见的落实。一是承办常委会议题的工作机构建立审议意见督办台帐,对审议意见要求办理的事项实行逐项登记,并注明办理时限,对办理情况实行一季度一回访;二是要求“一府两院”在收到常委会审议意见一周以内,向常委会书面报送审议意见落实方案;三是通过《巴州人大网》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情况进行全程报道,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四是常委会定期听取“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对“不满意”票达到20%以上的,要求“一府两院”重新办理。必要时,常委会将启用质询、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维护审议意见的严肃性、权威性。(岳绍飞 李杰)
来源: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