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简介

2009-04-14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由市属15个县(市)区、高新区、伊滨(经开)区和驻洛的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选举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从1954年召开第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始,目前是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市人大代表 482人。1980年9月,洛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目前是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洛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41人,其构成是:主任1人,副主任8人,秘书长1人,委员31人。委员由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各方面代表和群团组织的负责人担任。
    洛阳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八个专门委员会即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民族旅游侨务外事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设有工作机构12个: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高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伊滨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3个:办公室、调查研究室、信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