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2009-04-29

    4月27日上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县国税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听取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韦声民所作的《关于洛南渠道清淤、修复、利用的议案的调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高铁拴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中央新增1000亿元投资洛宁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对下峪乡撤乡建镇后有关国家政权机构名称变更等问题做出了决定;依法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议程完毕后,举行了简短的代表建议和意见交办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主任刘永林向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全军转交了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意见。
    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就会议议题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全面推进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二要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议案;四要抢抓机遇,务实苦干,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引领拉动作用;五要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推进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六要不辱使命,凝心聚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军、祁庚民、朱麦琴、王松柯、常京汉及常委会其它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全军、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政府22个组成部门的负责人、18个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以及县人大代表和公民代表各一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