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乐陵:人大代表活动做到“三早三改三提高”

2009-04-30

    为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山东乐陵市人大常委会在组织代表活动中,做到“三早、三改、三提高”。
  代表活动早安排。常委会工作要点通过后即发每位市人大代表,由代表选择参加会议或活动意向。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会议议题、视察或执法检查内容以及代表本职岗位性质进行相对平衡、合理安排,并向代表反馈。改变过去比较仓促安排、机关委室各自安排的做法,避免有的代表参加活动过多,有的代表参加不到的现象,提高了代表参加活动的覆盖面和履职积极性。
  议题内容早调研。常委会机关各委室按议题内容和代表活动安排,提早1至2个月,组织代表开展工作调研,改变了过去有的代表仓促参加会议或活动,情况不了解、目的不明确的问题,提高了发言质量。
  发言材料早准备。在调研过程中,代表就着手准备发言材料,对照相关法律要求,选择提炼内容,建议要求有针对性。改变过去有的代表审议发言讲“好话、套话”多,讲实话少甚至一言不发的现象,提高了发言代表的面和发言的质量。(胡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