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振义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09年5月12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已圆满完成预定各项议程。
会上,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提请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特别是我们依法任命了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被任命人员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实际上是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经过法律程序代表人民授予的权力。它凝聚着全市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代表着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相信在所有新任命的各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实现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本次会议,我们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炳旭所作的关于《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闫晓山所作的关于该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在审议该条例草案中,大家认为,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是我国早期都城遗址杰出的代表,是中国5000年文明史重要的物证。专门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既是国家大遗址保护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有效遏制人为破坏,长期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需要。大家对该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负责,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会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修改后,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二审。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所作的关于对《关于将华山北路向南延伸建设城市南北大通道的议案》的调查报告。在审议中,大家认为,打通华山路南段工程,符合我市城市规划,对于完善我市路网结构,加快沿线城市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对该议案的决议,决定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华山路南段打通工程,要认真研究,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争取早日把华山路建成我市第三条城市南北大通道。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所作的关于对《关于完善物业管理办法打造和谐居住环境的议案》的调查报告。在审议中,大家认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尽快制定出台我市物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非常必要。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对该议案的决议,决定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尽快开展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启动立法程序。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法政所作的关于对《关于加大水利设施投入,提高抗旱减灾能力》和《加大对老旧水库设施修复力度,尽快恢复功能,改善生产条件,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议案的调查报告。在审议中,大家认为,大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对该议案的决议,决定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利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要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的修复和改造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创新管理管护机制,加强对水利基础设施的管理管护;要着力解决农村部分群众吃水难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炳旭所作的关于凌波(孙辛)大桥新建工程和孙辛路大修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大家认为,洛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凌波大桥及孙辛路的建设表示不满意后,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和现场会,协调解决资金、征地拆迁等工程进展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利措施加快工程进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报告表示满意。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炳旭所作的关于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一期)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报告。在审议中大家认为,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两条快速通道的建设,对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干线公路路网结构,拉大城市框架,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该报告的决议。会议要求,在该项目进行施工时,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组织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跟踪监督,在该项目竣工回购前,由相关审计部门审计确定决算投资额。同时,还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议程进行完毕,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