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振义主任在市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仪式上的讲话

2009-05-13

同志们: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今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法检两院有关负责人的任命,并同时,向被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集体宣誓。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祝贺!   
    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任免,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的统一。同志们今天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实际上是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经过法律程序代表人民授予的权力。它凝聚着全市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代表着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是我市发展历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是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奋力实现“再造新洛阳倍增工程”的五年,也是被任命的各位同志大展才华、大有作为的五年。能在这样一个重要历史时期被党和人民委以重任,这既是一种光荣,一种信任;更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我们一定要把握大局、牢记使命,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刚才,郭洪昌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新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被任命人员再讲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强化责任意识,在推进洛阳的大发展中奋发有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到2003年,力争全市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2008年翻一番”的倍增目标;最近省委、省政府又做出决定,要把洛阳新区建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这种发展的目标和定位,既让我们感到一种鼓舞和振奋,又让我们感到一种沉重和压力。新任命的各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在政府的组成部门担负着重要的领导职责。大家的精神状态和履行职责如何,对实现我们发展的既定目标,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党和人民把地方国家机关一个方面的工作交给你们,体现了对你们的高度信任,也包含了对你们的殷切期望。守土有责,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大家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勇于担当起五年让洛阳经济倍增的重任。责任意识体现在我们的工作中,就是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要结合全市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的理解,增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工作思路,落实为政策措施,转变为体制机制。就是要发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起责,真正视事业为生命;不怕担风险、不怕负责任,遇到困难不绕道,遇到问题不回避,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是要发扬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新的岗位、新的使命,是一种新的考验。大家要以焦裕禄为榜样,把学习焦裕禄的精神化为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任劳任怨、鞠躬尽瘁;弘扬求真务实之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实事求是,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就是要发扬只争朝夕、争创一流的精神。要带领全市人民抢机遇、抢时间、抢速度,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化危为机,推动我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实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宗旨意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是党执政的基石和力量的源泉。大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胡锦涛同志指出:“追求什么样的政绩,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我们要真正做到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始终坚持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幸福指数作为从政的理想和追求,多办顺民生、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无论是进行决策还是开展工作,都要坚持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疾苦急于一切,群众的呼声先于一切。
    三、强化法治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强化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行政,既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工作的重点是行政执法,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职责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每个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都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调节社会关系的能力与水平。
    四、强化国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和对“一府两院”负责人的任命,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职权,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法、检两院的负责人,都要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与法定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联系,政府各工作部门召开重要会议和开展重要活动,应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有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要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动征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对政府各方面工作的意见,真正形成在市委的领导下,人大与“一府两院”各自发挥职能、共同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五、 强化学习意识,适应岗位工作的新要求。学习是为人之本、为官之基,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不断进步的必由之路。在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如果放松了学习,思想上就会落伍,政治上就会丧失先进性,工作上就会出现盲目性。作为领导干部,大家必须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我们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其次要着眼于新的实践、新的发展,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切实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现代经济、科技、管理的学习,拓宽知识层面,改善知识结构,为自己行使好职权,发挥好作用创造条件、奠定基础。学习不仅要学习书本,而且要求学于实践,求教于群众。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要坚持学用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联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进行学习,联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学习,努力把科学理论转化为我们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正确措施。
    六、强化创新意识,不断开创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创新是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体现。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必须切实增强创新意识,时刻把创新作为一种理念去强化,作为一种品格去培养,作为一种精神去倡树,作为一种境界去追求,把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作为创新的源泉,不断增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创新领导方法。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敢于触及矛盾,善于化解矛盾,着力研究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把改革创新真正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七、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为官廉为贵。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依法秉公用权可以为民造福,滥用职权则会人身败名裂。大家在接受任命的同时,就要开始接受权力带来的考验。希望大家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不为私心所扰,不为物欲所惑,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阳光用权。要有敬畏心和戒惧心。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人民;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时不会感到后悔。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加强道德修养。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珍重自己的人格,珍重自己的形象,珍重自己的声誉,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希望大家以身作则,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把队伍带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各自负责的部门、单位真正做到公正廉明、风清气正,共同塑造清廉的政府形象。
    同志们,当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实现新跨越、新崛起的关键时期。衷心希望所有被任命的同志倍加珍惜人民给予的权力,倍加珍惜历史赋予的使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倾心竭力、奋发有为,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为实现五年培增目标,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全面走在中原崛起的前列” 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