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公民旁听,沈阳人大12年不改初衷

2009-05-15

  今年初召开的沈阳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与508名市人大代表一同走进大会礼堂的,还有30名来自市内各区的旁听公民。自1997年实行公民旁听制度以来,沈阳市人代会每年都会设立公民旁听席,至今已经有1300多位公民旁听了人代会。
  旁听,见证民主力量
  虽然已经过去12年,但李义山对当年参加沈阳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旁听的情景仍记忆犹新。
  1997年12月底,李义山欣喜地得知,经过社区推荐,自己成为即将召开的沈阳市人代会旁听公民之一。12月31日上午,他和其他30位参加旁听的公民一起,戴着鲜红的旁听证,坐上了大会礼堂二楼第一排醒目的公民旁听席。市人代会设立公民旁听席,在沈阳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听着雄壮的国歌,看着庄严的国徽,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李义山回忆说,“开幕式上,我平生第一次现场聆听市长向代表报告一年来的政府工作。接下来的几天中,我和其他旁听公民一起,一次不落地旁听了大会举行的所有全体会议,倾听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作的工作报告,还见证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等领导的选举过程。通过旁听,真切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自己如此贴近。”
  “大会闭幕那天,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还和旁听公民座谈。”李义山说,“我们对自来水、煤气、冬季供暖等问题提出了十几条建议,市人大和政府领导说,要像对待人大代表的建议一样,来办理我们的建议,几个月后我们的建议果真得到了很好的办理,有关部门还向我反馈了办理结果。”
  旁听2001年2月沈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30位公民,对旁听人代会的记忆尤为深刻,因为他们亲历了一场事后被称为“中国民主政治标志性事件”的表决。
  2月14日,大会表决沈阳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时,参加旁听的公民们惊讶地看到大屏幕上显示的赞成票竟然只有218票,没超过508名代表的一半,大会主持人宣布法院报告未获通过。
  其时,市中级法院主要领导贪污腐败,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意见很大,人大代表用手中的表决器行使了法律赋予的权力,后来法院院长被罢免并移交司法机关。参加那次旁听的张世德深有感触地说:“人大动真格的,民主不是走形式啊。”
  旁听,改变了他的生活
  沈阳市铁西区退休老人李国奇,曾旁听过两次市人代会、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改变了他的退休生活。
  李国奇告诉笔者,自7年前旁听市人代会以来,他几乎把全部时间都用在了学习研究人大制度、研究地方立法和为市人大乃至辽宁省人大地方立法建言献策上。
  他买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概论》、《法律大全》、《地方立法研究》等上百本书籍潜心钻研。地方立法草案公布后,他积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并自费打印成稿送到市人大常委会意见收集部门。
  “几年来,我对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沈阳故宫、福陵和昭陵保护条例》、《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沈阳市生产安全管理条例》等15部地方法规提出了修改意见,
  许多意见被采纳吸收,最多一次有20多条意见被写进法规修改稿中。”李国奇拿出厚厚一叠稿子告诉笔者。
  李国奇也因此多次应邀走上沈阳市地方立法听证会的讲台,向台下几十位专家讲述自己研究地方立法的心得。“我对地方立法的最初感情,始自7年前的那次旁听人代会。”李国奇说。
  1300多位公民先后旁听人大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江苏、山东等地先后在人代会设立公民旁听席。
  1989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
  “为了增加公民知情知政渠道,让公民亲身感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为了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情况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全国人代会议事规则出台后,沈阳人大开始了公民旁听市人代会、常委会会议的论证和立法工作。”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周庆聚解释说,开展公民旁听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规保障。
  1991年3月,沈阳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郑重写进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设旁听席”的条款。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历经两届,沈阳市人大又先后制定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公民旁听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公民旁听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若干规定》,对参加旁听公民的资格审查、范围名额、申请方式、旁听纪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公民旁听人大会议这一举措有法可依,规范可行,操作有据。
  1997年12月召开的沈阳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公民旁听终于成为现实。
  “1999年以后,历次市人代会大会秘书处都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公民旁听工作,每次常委会会议也都安排专人负责。”周庆聚介绍说,“为使旁听公民既有代表性又具广泛性,每次市人代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一周前,都会通过所属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及街道、社区发出通知,征集和选定不同地区、不同界别的旁听公民。”
  对参加旁听的公民,沈阳市人大在交通保障、材料发放等方面提供很多方便,并视情况为参加旁听的公民提供用餐和交通费补助。据统计,自1997年沈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先后有360多位公民旁听了12次人代会,1000多位公民旁听了三届常委会100多次会议,除少数两次以上参加旁听的公民外,两项人数累计超过1300人。对公民在旁听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该市人大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12年来,共有200多条建议得到了办理。
  “公民旁听人大会议是宣传人大制度的最好课堂,沈阳人大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公民参加旁听的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而且12年坚持不辍,值得肯定。”沈阳大学法学院院长尹良培教授认为。
  小公民旁听曾引起强烈反响
  2006年,沈阳人大在全国首开先河,在该市人代会上为来自全市中小学的6名小公民设立旁听席。这一创举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2006年1月,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夕,沈阳市第二中学的刘湃高兴地得知,市人代会将允许小公民旁听,他在全班第一个报了名。“我是按照人大代表选举的方式,通过层层选举,最终获得这个宝贵名额的。”刘湃现在回忆起来还难抑兴奋之情,“虽然只是旁听了三次全体会议,但对国家政治制度的理解要比学校上十堂课还要深刻。我发现民主政治原来是如此生动和真实。”刘湃还告诉笔者,在那次人代会上,他作为旁听公民提交的关于政府应在城区广泛投资建设绿色网吧,将其承包给集体或个人经营并加强对网吧检查的建议,还受到了市文化局的重视。
  参加那次人代会旁听的6名小公民中,年龄最大的李晓璐17岁,年龄最小的姜欣慧才10岁,他们都是参加模拟人大代表选举活动的优胜者。如今已经走进大学校园的李晓璐说:“为了旁听好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的同志专门给我们讲授了人大基本知识,冯有为等人大代表还帮我们修改拟在旁听时提交的建议。”
  “6个稚嫩的脸庞一出现在市人代会旁听席上,立即引来各方关注。”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办负责同志说,“虽然也有质疑,但绝大多数还是持肯定态度的。后来,全国其他地方纷纷效仿。事实证明,让中小学生旁听人代会是可行的、有益的。”
  旁听公民,能否有更多的话语权?
  十几年过去了,沈阳公民旁听人大会议热情不减。“旁听”将走向何方?对此,社会各界都在思考。
  参加过旁听的沈阳市民赵秀清认为,目前市人代会设立的30个旁听席太少,应该增加旁听人数。除旁听大会全体会议外,还应当允许公民旁听分组会议,让旁听公民感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全过程,这样既能增加公民对人代会大会制度的全面了解,又能让公民知情知政的渠道更加通畅。
  “公民旁听多数还是停留在‘听’上,应该让他们‘说’,给旁听公民更多的话语权。”沈阳市人大代表祝书芹认为,“在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应该以适当形式给旁听公民表达意见的机会,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如果每次总是听完就走,长期下去,旁听就可能会流于形式。”
  对于这些建议,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宁表示,虽然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旁听工作还在探索和完善之中。不过,让更多的公民走进人大,了解人大,使人大工作更加公开化、透明化,是坚定不移的方向。(曾宪刚 胡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