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勇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9-05-18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的提请,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5月12日表决通过,任命:
    徐  勇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谢红叶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红旗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