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2009-05-19

    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改正监督工作中审议意见落实不到位的问题。5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2008年以来相关部门对县级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的专题汇报。县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负责人,分别就本单位经办的案件进展情况及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做了报告,主任会议对案件逐一进行了审议。在审议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来法表示,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法律宣传和代表培训,积极引导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严肃处理违法乱纪的人大代表,促进人大代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宋来法要求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严格办案程序,对人大代表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深入调查、科学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护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严肃性。二要尊重人大代表的代表权利。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为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言论自由、司法等保护。相关部门在办理代表涉嫌犯罪的案件时,要充分考虑人大代表身份的特殊性,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再提请人大成为会批准,维护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权威性。三要加强沟通联系。凡是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每个阶段的案情进展情况报告法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保证人大常委会掌握案件最新进展情况。